標 題 | 103學年度教育週公告(重大活動,全體師資生務必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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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研習日期: 104年3月11日(星期三) 簽到時間: 12:00~12:20 研習時間: 12:30~15:30 研習地點: 進修部大樓地下一樓演講廳/ ES001 (中心當天有準備餐盒) ※注意事項: 此為中心重大集會,全體師資生皆須參與,活動當日因病無法出席者:至遲應於當日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其餘假別:應於活動開始前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 重大集會之請假,除需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並將簽准後之假單繳交至中心辦公室外,另需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並就當日宣布之事項(含”隱藏版”內容) 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至本中心後始完成請假程序。未完成此程序得視同無故缺席並扣減該項活動採認之時數。 依據本中心師資生職前研習與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規定,參與本中心辦理之重大集會時數採認方式如下: 1.全程參與者採認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 2.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但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後,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採認該次研習時數。 3.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亦未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二分之一。 4.因故無法出席者須事前請假,且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後,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採認該次研習時數二分之一。惟活動當日因病無法出席者,至遲應於當日活動結束後一週內請假。 5.已請假但未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 6.無故缺席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兩倍。 |
附 檔 | 無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5-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