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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105年度第2期師資培育助學金申請公告
內 文 一、申請資格:為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之師資生(公費生或卓獎生不予補助),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成績優異師資生: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30%,或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2.清寒優秀師資生: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40%,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應檢附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就學貸款證明)。
二、工作內容:
1.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活動。
2.協助本中心行政服務。
三、助學金申請月份:105年8月~至106年1月。
四、助學金金額:4000元/月。
五、工讀時數:每月30小時,其中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活動每月至少15小時。
六、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七、繳件資料:
1.申請表(請至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
2.附前一學期排名成績單、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八、屆時符合以上相關條件之申請學生,中心將另行通知。
附 檔 師資培育助學金申請表
類 型 公告事項
發表日期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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