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課程實習選校分發作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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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一、需「面談或取得實習同意書」者,請儘速與校方聯繫面談時間,並於11/25(五)前取得實習學校核蓋學校關防章之「實習同意書」後繳回中心辦公室。 二、「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請於11/25(五)下午4:00前繳交至中心辦公室(貼兩吋半身照片一張)。 三、實習學校聯絡方式請洽中心辦公室。如未通過校方面談者,則選填實習分發後剩餘之名額。 四、欲報考研究所同學,請於繳交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時,於基本資料表上以鉛筆註記,俾利知會實習學校。 |
附 檔 | 實習同意書-國小學程 實習同意書-中等學程 1061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國小) 1061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中等)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6-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