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教師(英語科任)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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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本校106年7月6日第14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類科及資格: (一)國小代理教師:英語科任: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國語文系,並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2).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專門學分20學分班者。(3).通過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4).通過教育部民國88年所辦國小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5).達到CEF架構之B2級者。(聽說讀寫均須檢具) 。 三、甄選類別、名額(留職停薪缺同一領域類別,以成績高者優先選缺): 國小代理教師英語科任自106.8.23起至107.7.7止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報名詳情請上本校學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meps.tp.edu.tw) |
附 檔 | 無 |
類 型 | 就業資訊 |
發表日期 | 2017-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