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6全國語文競賽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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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一、參賽對象: (一)本校教育學院(含師資培育中心)學生(不包括研究所學生,且不得為現職教師)。 (二)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教育大學及大學教育學院學生組該語言該項第1名或近五年內(101年度至105年度)二度獲得2至6名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之競賽。 (三)各競賽員,每年每人均以參加1項為限,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二、競賽項目: (一)演說:1.國語、2.閩南語、3.客家語 (二)朗讀:1.國語、2.閩南語、3.客家語 (三)作文 (四)寫字 (五)字音字形:1.國語、2.閩南語、3.客家語 三、參賽名額:每項以2人為限。 四、決賽時間:106年11月25-27日(星期六、日、一)三天舉行。 五、決賽地點:長榮大學。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月29日(週五)前親至師培中心辦公室洽詢報名。 七、全程參與(另需參與本院賽前講習訓練)本競賽者,本中心將採認研習時數30小時。 |
附 檔 | 全國語文競賽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7-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