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本校已畢(結)業師資生選擇「先資格考試後教育實習」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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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一、已畢(結)業師資生定義:107年6月(106學年度)以前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但尚未參加「教育實習」者。 二、「先資格考試後教育實習」順序: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完成教育實習→取得教師證書。 三、選擇「先資格考試後教育實習」者,需具學士以上學位、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限中教師資生)、教育專業學分證明書後,方能申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四、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於107年12日28日前向本中心提出開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以利報考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
附 檔 | 輔仁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已畢結業師資生選擇「先資格考試後教育實習」申請表 專門課程證明書申請認定相關說明10707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8-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