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7學年度結業生職前進修與服務查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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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查核對象:107學年度(畢)結業之106級含以前師資生 查核時間:108年6月17日起至108年6月28日止 說明: 1.依據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學生職前研習與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前,應完成30小時研習、30小時服務、自辦研習1次及參加英文檢定考試。 2.研習與服務時數請自行登入中心網頁學生專區查核,確認時數是否有誤。(中心網頁系統研習與服務時數目前僅統計至108年6月14日) 3.英語能力檢定之成績採計有效期限為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前5年內(2014/8/1以後)。請檢附英語檢定成績單至中心辦公室查核。 4.已辦理自辦研習者,需繳交成果報告後才算完成「自辦研習」。 |
附 檔 | 無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9-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