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3學年度第1學期導生座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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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研習日期: 103年9月17日(星期三) 簽到時間: 12:00~12:20 研習時間: 12:20~13:20 更動後之各班級教室地點: 利瑪竇大樓 100級、102級中甲(林偉人老師):LM104 100級、102級中乙(黃騰老師):LM105 101級、103級中甲、97-102級小教(潘清德老師):LM302 101級、103級中乙、103級小教(張德銳老師):LM303 ※注意事項: 此為中心重大集會,全體師資生皆須參與,活動當日因病無法出席者:至遲應於當日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其餘假別:應於活動開始前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 重大集會之請假,除需持請假單向中心導師請假並將簽准後之假單繳交至中心辦公室外,另需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並就當日宣布之事項(含”隱藏版”內容) 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至本中心後始完成請假程序。未完成此程序得視同無故缺席並扣減該項活動採認之時數。 依據本中心師資生職前研習與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規定,參與本中心辦理之重大集會時數採認方式如下: 1. 全程參與者採認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 2. 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但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後,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採認該次研習時數。 3. 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亦未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二分之一。 4. 因故無法出席者須事前請假,且於公告時間內觀看活動錄影後,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採認該次研習時數二分之一。惟活動當日因病無法出席者,至遲應於當日活動結束後一週內請假。 5. 已請假但未撰寫並繳交500字以上之活動紀要與心得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 6. 無故缺席者,扣減該次活動之研習時數兩倍。 茲以2小時研習時數採認方式為例: 全程參與:採認2小時 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但繳交500字活動紀要與心得:採認2小時 未全程參與(含遲到、早退),未繳交500字活動紀要與心得:採認-1小時 請假,但繳交500字活動紀要與心得:採認1小時 請假,未繳交500字活動紀要與心得:採認-2小時 無故缺席:採認-4小時 |
附 檔 | 無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4-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