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07年度第1期師資培育助學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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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文 | 一、申請資格:為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之師資生(領取教育部獎學金者不予補助),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成績優異師資生: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或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清寒優秀師資生: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分,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應檢附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就學貸款證明)。 二、助學金金額:4000元/月。 三、工讀時數:總服務時數120小時,其中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活動至少60小時。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止。 五、繳件資料: 1.申請表(請至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 2.附前一學期排名成績單正本、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
附 檔 | 師培助學金申請表 簡報 |
類 型 | 公告事項 |
發表日期 | 2018-02-23 |